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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院教师获评“江苏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”

文字:法学院  图片:法学院   发布日期:2023-12-09  浏览次数:

金沙法学院教师获评“江苏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”

金沙法学院教师获“江苏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”称号

12月6日至8日,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务管理工作委员会2023年年会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。金沙法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主任兼教学秘书龚月红获评第四届“江苏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”,全省共10位教师获此殊荣。榜样教务员评选旨在表彰和激励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勤勉负责、工作突出的基层教学管理人员,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,促进教学管理改革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龚月红老师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7年,工作中恪守“以生为本,寓教于管”的教务管理理念,注重教务管理的精准化、信息化和制度化,不断优化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,深受广大师生好评。

近年来,金沙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打造一流本科教育。教务处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、专业/课程(群)建设、教学任务落实、课堂教学质量提升、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教学发展等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学校涌现出一批综合素质突出的基层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典型,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持续赋能。

(法学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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